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2023年度民生实事专题 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四)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
一、目标任务
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0000套。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新开工2500套;
二季度:累计新开工5000套;
三季度:累计新开工7500套;
四季度:完成年度任务。
三、资金安排
年度投资23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0.3亿元,其余由各县区政府筹集。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推进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指导债券发行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等工作。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五)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目标任务
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3496套(间)。其中工业园区1775套(间)、淮阴区231套(间)、淮安区700套(间)、盱眙县100套(间)、金湖县190套(间)、涟水县500套(间)。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力争项目新开工达30%;
二季度: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力争项目开工达50%;
三季度:基本完成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四季度:完成项目认定,做好项目监测评价工作。
三、资金安排
计划投资5.22亿元,其中民企投资2.38亿元、国企投资2.1亿元、政府投资0.74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县区自筹。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和监测评价工作。
2.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资规局、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认定联合审查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组织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分配工作。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分别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工作。各县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具体项目实施,落实属地责任。
(十六)改造老旧小区
一、目标任务
改造老旧小区201个。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基本完成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季度:5月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前争取完成30%改造项目;
三季度:全部完成基础类改造项目,基本完成完善、提升类改造项目;
四季度:10月底前争取完成改造任务,11月份完成考核台账。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5.7169亿元,其中清江浦区1.1283亿元,淮阴区0.831亿元,淮安区1.08亿元,洪泽区0.4071亿元,经开区0.67亿元,涟水县0.524亿元,金湖县0.49亿元,盱眙县0.5865亿元。另将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发行老旧小区地方专项债券,计划争取0.1亿元市级奖补资金。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和考核验收工作。
2.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负责指导项目立项、专项债券发行,协调推进供电线路序化改造,会同市住建局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奖补资金,指导发行专项债券,会同市住建局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市资规局负责指导改造规划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和不动产登记,无偿提供老旧小区改造所需基础数据图。市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管线改造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指导推进违章建筑拆除、垃圾分类收运。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建设,将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平台,清理“僵尸车”。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建设、运营养老设施。市市场监督局负责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体育局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超过质保期和损坏器材的拆除及新建体育设施的选择、安装提供技术指导。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设置“生命通道”标线标牌。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移动、电信、联通、有线电视“四网合一”管线序化改造。淮安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和管线序化改造(县区政府负责地面管道预埋)。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负责改造供水、供气等设施改造。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十七)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
一、目标任务
EPCO工程、监控系统、标识等3个项目全部完工;滨河大道西延工程基本完工。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EPCO工程竣工验收;滨河大道西延工程(漕城路-通甫路段)确定项目方案。监控系统项目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二季度:EPCO工程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滨河大道西延工程(漕城路-通甫路段)办理规划用地、征地拆迁和施工招标手续等。监控系统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三季度:EPCO工程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滨河大道西延工程(漕城路-通甫路段)办理规划用地、征地拆迁和施工招标手续等。监控系统项目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四季度:EPCO工程开展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滨河大道西延工程(漕城路-通甫路段)开工建设。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26948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预算8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2705.54万元,清江浦区政府投入2498.24万元、淮安区政府投入2676.99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入314.07万元、生态文旅区投入753.16万元等。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大运河办负责立项工作。
2.协办单位:清江浦区政府、淮安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负责出资。清江浦区政府负责滨河大道西延工程征地拆迁、矛盾协调及土地手续办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公安监控、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改造。
(十八)建设板闸遗址公园(水工科技馆一期)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项目建成。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完成展陈设计施工招标工作;
二季度: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布展进场施工;
三季度:持续推进布展施工,项目建成。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27220万元。其中上级奖补12785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4435万元。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大运河办负责统筹实施。
2.协办单位:市文广旅游局指导文保建筑、遗址等历史遗迹的保护与修缮工作,以及文保政策协调、文保资金申请等工作。市文旅集团负责板闸遗址公园(水工科技馆一期)项目建设。
(十九)古黄河生态休闲带开放连通工程
一、目标任务
在已贯通全线步道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先贯通、后亮化、再提升”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集约优先,依托现有公园、步道和绿化空间,组织实施步道景观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整治沿线桥下空间,完善标志标识、环卫、亮化、休憩等设施,实施绿化和景观提升改造。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完成全线照明、监控、标线等施工,绿化工程进场施工;
二季度:完成沿线广场及停车场提升改造、桥下空间美化、景观绿化等施工;
三季度:完成步道沿线隔离设施、标识系统、环卫设施、休憩健身设施等安装。
三、资金安排
2023年计划投资6700万元,其中市财政筹集3200万元,其余由各相关县区、相关单位自行安排。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负责全线统筹协调、督查推进、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南岸G205-南昌路段步道景观及附属设施提升。
2.协办单位:市水利局负责立新瓦厂桥改造。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范围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淮阴区政府负责北岸G205-水渡口大道段步道景观及附属设施提升。市国联集团负责南岸国联地块(警校-驾校)段步道景观及附属设施提升。清江浦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范围内步道景观及附属设施提升。
(二十)新打造市级特色田园乡村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创建市级特色田园乡村20个。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确定年度创建名单。确定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名单,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
二季度:全面启动建设。建立特色田园乡村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和推动创建工作;
三季度:分批验收。根据村庄不同进度情况,对已完成建设,达到命名标准的村庄,市级分批次组织验收并命名;
四季度:完成年度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任务。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1.05亿元。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县区自筹1亿元。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联合市田园办成员单位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政策宣传、验收考评,以及市级奖补资金下拨、向上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等。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奖补资金下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业务指导、督促检查、验收考评。市资规局负责业务指导服务、督促检查、验收考评等。各县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的经费筹集、工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申报工作。
(二十一)创建省级绿美村庄
一、目标任务
建设省级绿美村庄23个。其中新建绿美村庄16个,改造提升绿美村庄6个,新建绿美古树村庄1个。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各县区做好摸底调查,科学选址,分解落实绿美村庄建设任务,做好村庄绿化准备工作;
二季度:督促相关县区及实施单位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工程建设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高绿美村庄建设质量;
三季度:督促县区及实施单位开展绿美村庄管护工作,做好完善提高,巩固绿化成果;
四季度:在县区自查基础上,对照省绿美村庄建设标准,对全市上报的绿美村庄进行市级核查,做好省级绩效核查的准备工作,并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三、资金安排
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10万元。具体标准为:新建绿美村庄40万元/个,改造提升绿美村庄20万元/个,新建绿美古树村庄50万元/个。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资规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推进、动态跟踪和市级核查。
2.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二)提升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提升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40340座,其中清江浦区2138座、淮安区10001座、淮阴区7515座、洪泽区2427座、涟水县8500座、盱眙县5197座、金湖县4562座。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开展招标,并完成年度任务10%;
二季度:召开全市观摩推进会,全面推进,完成年度任务40%;
三季度:开展工作质量核查,全面推进,完成年度任务70%;
四季度:完成县级验收、市级抽验,并接受省考核验收,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三、资金安排
参照2022年全市改厕平均每座投入1700元左右测算,2023年,40340座户厕改造预计总投资6850万元左右,其中省补资金2400万元、市补资金800万元、县补资金3650万元左右。
四、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督导、指导、考核等工作。
2.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经费筹集。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相关资金配套工作。